談教師專業操守 (續)

社會大眾對教師的形象、行為有極高的期望,但這並不代表教師的工作只局限於課堂教學。身兼多職並不代表不務正業,而是以不同身分,屢行社會責任,為這個社會作出貢獻,也是活出多姿多彩的人生。

數個月前,我曾在《教師網》撰文,討論教師專業操守,表示社會大眾對教師的形象、行為有極高的期望,且無論是課內或課外,老師的行為都應該是學生學習的榜樣。最近,有教師在內地參加教育局舉辦的研習課程時,晚上擅自離隊遊玩。這明顯與「教師專業交流」之目的不符。而於參加公帑資助之研習課程期間遊玩,也有違社會普遍對教育工作者之期望。但這是否代表我們要走向另一極端,只許教師在課堂內教學,公餘時間甚麼也不要做呢?

身兼歌手的數學老師黃力臻 (Lagchun) 與筆者同為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2018年的畢業生。本學年,黃老師不獲原來任教的學校續約,並轉任補習老師,同時繼續擔任歌手。離職學校教師後,黃老師接受專訪時曾表示部分前同事對其教師、歌手雙重身分甚有意見,認為其在社交平台上發布以歌手身分參與演出時赤裸上身之照片並不專業,在茶水間談論其擔任「外間工作」之行為,甚至在課堂上、學生面前公開討論相關事宜,對學生成長造成負面影響。

或許有人覺得這只是個別事件,但事實並非如此。筆者擔任津貼中學學位教師時,也曾有相似經歷。當時,我擔任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理事及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副主席,獲紫荊雜誌社、知識出版社邀請協助編輯《識法導航》一書,並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為教育界功能組別候選人朱國強校長助選,拍攝競選歌曲《為教育奉獻》之音樂錄影帶。當影片公開、書籍出版後,我當時任教之學校迴響甚大。無論同事、學生、家長間,批評聲音不絕於耳,認為我與其花時間於外間工作,不如多花時間於學校的教學工作。雖然法團校董會並沒因此而要求我辭職,但這些揶揄、批評,已有損我個人聲譽。究竟這些「外間工作」是否真的這麼不專業呢?我每年的教師專業發展時數高達500小時,又有何不專業呢?

老師的行為應該是學生的榜樣。我們鼓勵學生走出課室,進行全方位學習,在學業以外多參與有益身心的課外活動,對社會作出貢獻。那難道我們要求老師只做校內工作,不許他們服務社會,又合理嗎?事實上,不少香港校長、老師都在社會不同崗位服務香港甚至國家,例如擔任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區議員、「三會」成員等。他們這些工作,雖然與教育並不直接相關,但不但符合教師專業,還能向學生展示香港市民的公民責任。至於黃力臻老師所兼任的演藝人工作,雖然政治範疇上的影響力不及民選或委任之人民代表,但過去歌手獲頒香港傑出青年的例子屢見不鮮,可見演藝人對社會、普羅大眾,有能力發揮正面積極作用,並非一項不道德工作,還能以身作則,鼓勵學生努力追夢。課堂內,要求教師展示專業形象,穿搭比較正式,給予學生認真的感覺,固然合理。但在公餘時間,男士於沙灘赤裸上身,也是社會普遍可接受的服飾穿搭。難道我們要對教育工作者採取雙重標準嗎?

時代已經改變。即使社會對教師期望高,但這個期望也不應是一成不變,而應隨著時代而改變。現在無論各行各業都有「斜桿族」。一位好老師,應該擁有優秀的學科知識 (subject knowledge / content knowledge),並多參與教師專業發展活動,以裝備自己,應付教學工作,以免遭人話柄。在此之上,身兼多職並不代表不務正業,而是以不同身分,屢行社會責任,為這個社會作出貢獻,也是活出多姿多彩的人生。